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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怎么申请执行

劳动工伤 2025-01-02 09:14 标签: 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的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的法院应该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王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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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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