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租赁财产,构成恶意转让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2-08-12 10:57
租赁房可以买卖,但不得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期结束之前不得要求承租人腾房。在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出租人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处分。
2022-08-08 16:44
2022-08-19 09:54
2022-08-19 09:45
业主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并且该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人应当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024-03-26 11:45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可撤销期限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撤销;法定其他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