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用于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情况;取保候审用于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情况;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逮捕适用于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2-08-25 11:46
根据使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并考虑到与行政强制的形式相对应,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
1、执行性强制措施;
2、即时性强制措施;
3、一般性强制措施。
还有行政强制措施包含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2024-04-12 10:20
刑事强制措施的特征有:
强制措施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
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强制措施的内容是人的人身自由的处分。
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4-12-27 15:10
1、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
3、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22-08-23 10:28
1、拘传: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5-01-13 09:37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