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应当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上诉状可以交给一审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4-04-15 11:2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不服管辖的上诉,这就是管辖权异议上诉。
管辖权异议上诉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正本只需要一份。
2025-05-23 15:39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2024-02-23 15:54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否按原计划开庭需要实际情况判断。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法院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
2025-10-14 15:54
一个案件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被驳回,还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2022-08-19 10:2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XX诉被告XX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xx年离开xx,现居住在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xx楼xx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