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10-10 10:33
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四)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05-20 11:43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07-27 09:22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5-02-13 09:47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6-02-02 14:30
土地的纠纷处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