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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 2024-12-25 15:31 标签: 行政处罚 时间

行政机关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做出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是: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对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检查。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应在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郑志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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