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行政处罚,可再刑事处罚。 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仍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因此,只要公司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若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则对未成年人实行行政处罚是可以的,但是要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可以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但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
行政处罚能申请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场做出行政处罚有以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对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并且限于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确认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并说明对其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制作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被勒令在指定期限内拆除的违章建筑物,并非通常所指的行政处罚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分类如下: 1.书面警告或公开批评通知; 2.科以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 3.暂时扣押许可证照、降低企业资质级别并吊销许可证照; 4.限制其进行特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强制停业整顿措施,命令企业停止运作,或者对某个行业实施禁止经营等一系列措施; 5.采取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手段; 6.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确立的其他各种形式的行政处罚。 综合上述列举的多种处罚措施来看,可以直观地看到,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不具备惩罚性质,因此它不能视为行政处罚的范畴。
1.被处罚人自接获行政处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依照规定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相应款项。 2.除在现场当场能够收取的罚款之外,这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均不得擅自进行罚款收缴工作。 3.银行有责任接受罚款并将罚款全额直接上缴至国家金库。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负责实际收缴罚款的机构必须实现职能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