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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处分理由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4-12-25 10:23 标签: 撤销处分 理由

申请撤销处分理由为:受到处分后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明显的改正表现。处分,指处理、安排,对犯罪或犯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决定。
撤销处分是对错案的纠正,对原处分决定宣布无效,撤销处分的条件是无违纪事实存在,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二条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三条 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曹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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