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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事发生口角受伤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工伤 2024-12-24 09:26 标签: 工伤 认定

与同事发生口角,导致受伤的,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其受伤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
因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同事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口角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和同事发生口角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赵峻律师

赵峻律师

北京市炜衡(沈阳)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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