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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界定

刑事辩护 2024-12-23 10:09 标签: 强奸罪 界定

1、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上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状态等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
4、主观上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李广丁律师

李广丁律师

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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