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城镇低保的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025-01-24 15:54
可以申请城镇低保的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2024-05-17 14:30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不能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再次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任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在领取薪水或最低薪水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要求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请。
5、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事实上调查,可否符合保障要求。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要求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2023-06-19 11:14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2023-06-08 10:00
申请城镇低保要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家庭的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2022-08-05 17:27
“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通常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的,才能申请低保: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金,或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根据法律法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