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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被学生侵害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4-12-20 08:54 标签: 侵害 老师 学生

老师被学生侵害的处理如下:1、未达轻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2、造成轻伤的按刑事案件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崔冠策律师

崔冠策律师

山东隆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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