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4-12-20 15:49 标签: 工伤鉴定 流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施雯律师

施雯律师

江苏施源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婚约财产 离婚纠纷 继承纠纷等家事纠纷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等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 与企业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