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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被迫离职

劳动工伤 2024-12-17 09:19 标签: 离职

劳动者被迫辞职所必需满足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雇佣方采用暴力、胁迫以及非法拘禁等人身侵犯的方式压迫劳动者强迫其进行劳动;
2、在实施安全风险极高的特殊岗位作业过程中,如雇佣主违背规范指令强制劳动者进行高风险操作,则不适宜多加防范,劳动者可以即刻解除与雇佣者签订的劳动协议,无需提前告知雇佣方;
3、如果雇佣方在变革合同核心条款上未经员工充分协商同意,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实行停薪休假或是不缴纳社会福利保障金等行为,导致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不得不选择辞去职务,那么此类情况都可以视作员工被迫辞职;
4、对于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应获得的相应酬劳这一事项,例如工资或加班费用的欠缺;
5、当雇佣方支付给劳动者的薪酬待遇水平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时,也属于被迫离职范畴之内。
劳动者被迫辞职是指在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未能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规章制度无法遵循、违反规章进行指挥强制执行危险作业等不当行为下,员工主动解除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员工是基于公司的违法行为而退出,因此他们有权要求公司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温淇雅律师

温淇雅律师

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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