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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修书什么时候签订

建筑工程 2024-12-13 14:34 标签: 保修 签订 质量

工程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应该按照由承包方所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所记载的日期为准进行确认;若对于建设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只要是能够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案例中,其竣工日期便应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来认定;而在某些因拖延导致无法顺利通过正式验收的例子中,工程的竣工日期应当被确定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至于那些未经通过竣工验收就已经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竣工日期则应被确认为工程正式投入使用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刘冬律师

刘冬律师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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