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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收诉讼费怎么处理

其他 2024-12-13 11:25 标签: 诉讼费 多收 法院

法院多收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退还多余的诉讼费;如果法院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纪检委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孙芹律师

孙芹律师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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