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可以查封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查封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024-08-22 10:26
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查封其财产。
财产被查封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2022-08-08 15:40
房产是不可以一直查封的。如果房产被查封,查封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三年的。但是房产是可以被多次查封的,也是不能够被同时查封的,也就是说房产被查封也是需要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前一个被解除查封,才可以查封下一个,查封才会自动补上。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办理查封和冻结的。作为申请执行人,是可以要求加长查封时间的,要求加长时可以在查封期限满之前,但是不能超过规定期限。
2022-09-08 14:01
查封,只能由一个法院实施。
第一个法院已经查封,其它的二个法院就不能再查封了。如果第一个查封的法院已经执行,且执行后没有任何的余额,其它的法院是不能再次查封或者不解封的。一处房产,不能被多家法院查封,只能在第一家法院查封后,房屋金额大有余才能被第=家法院查封,再有余继续查封。
2022-08-09 11:32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五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022-09-08 13:58
执行异议属于执行阶段。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