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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案子可以强迫证人吗?

刑事辩护 2024-12-02 10:45 标签: 证人 强迫 案子

公安机关办理案子不可以强迫证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办案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强迫证人作证或作伪证的,属于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其行为既违法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规定,该证据亦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依法应予排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韩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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