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2024-12-20 09:52
留置期间不可以会见律师。
留置是指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的行为。
我国监察法并未规定留置期间可以会见律师。
2024-08-07 14:46
对于普通涉刑案件,律师会晤方面并无特定的场所或时间段上的束缚与限时,这一点包括了会见的频率以及每一次的会面时长。
然而,请您注意,尽管如此,业务时间内进行的会见才是被允许的。
同时,提醒您注意,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活动等类别的刑事犯罪案子,在其侦查阶段内,作为辩护律师的您如果欲探望押拘中的被告人,理应得到侦查机构的批准。
然而,所有类型的刑事案件在被移送至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的会晤将不再受任何限制。
关于具体的会晤次数则需视乎案件办理的实际需求以及辩护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2024-08-31 14:17
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会见当事人前应当检查好自己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善,自己针对于案件的关键点的提问是否充分并且可以引导当事人给出证据,同时还应当注意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会见。
2022-08-17 10:23
首先,机关工作人员涉及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应该是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初步定性判断应该是刑事案件。如果案情复杂重大、标的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实务中还可能存在放在异地看守所关押的情况。
《刑诉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等3类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律师想要在侦查期间会见,是必须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即批准的。对于上述案件,侦查机关一定是事先通知看守所的。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50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这里的“涉嫌”是指犯罪嫌疑人可能受贿的金额(因为案件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至于数额是否达到50万元标准,以及是否属于“犯罪情节恶劣”,则是由办案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裁量后作出判断,其判断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侦查阶段是否允许律师会见。
2022-10-14 10:18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指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