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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劳动工伤 2024-11-13 09:27 标签: 工伤赔偿 个人所得税

依据现行法规,因工伤事故而获得的相关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工伤医疗待遇等,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法律规定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将有用人单位承担。
在此情况下,只要员工获取的该项所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即可受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靳海波律师

靳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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