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为犯罪所侵犯的社社会关系;
2、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自然人年满16周岁的应负刑事责任;
3、犯罪客观方面:即犯罪的客观表现;
4、犯罪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故意或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2-09-09 08:46
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分类: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2024-05-21 10:41
不动产的善意取得要符合三个构成要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2020-10-17 11:52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定“着手”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犯罪没有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
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
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区别于犯罪中止的根本标志。
犯罪活动着手实施以后之所以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如何确定行为人犯罪停止的原因究竟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分子停止犯罪是出于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还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尤其是在外界环境正好与犯罪分子的心理或思想共同起作用的情况下,更是难以区分。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2-08-19 14:25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2-08-12 14:23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了法律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开始,也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根本标志。
(二)犯罪未得逞
这是未遂和既遂区别的关键。未得逞,是指没有完全实现《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事实。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全实现法定的犯罪事实,属于未遂;如果完全实现了,就发展为犯罪既遂。
(三)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意愿而是遭遇客观障碍,被迫停止。这是区别未遂和中止的根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