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权利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4-09-11 10:34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以下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
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
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征收土地的农民;
2025-11-12 14:16
征地农民的十六项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
2024-12-21 09:12
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的权利是: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③分享盈余;④查阅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⑤退社自由;⑥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4-07-22 09:59
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
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2025-05-15 10:19
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的权利是: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③分享盈余;④查阅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⑤退社自由;⑥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