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办法: 1.要主动收集证据。如果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记得收集相关的真实证据,如劳动合同、拖欠工资金额、拖欠人相关信息等等。 2.可以拨打举报电话。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除了要保持理智外,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3.拨打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电话。工资被拖欠后,也可以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4.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碰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也不用律师。被拖欠工资的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以此来向单位进行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法院起诉。被拖
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禁止焚烧秸秆的,如黑龙江省出台相关《关于加快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和田间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里明确规定各地区要做好秸秆禁烧的部署工作。 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故意焚烧秸秆引起森林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以放火罪处理。
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 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 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拖欠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维权: 一、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1、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的安置补助费以及一定的青苗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农业土地的承包年限最低是30年。 具体而言,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50年不等,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70年。 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1、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让用人单位尽快发工资; 2、农民工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没用的话,那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农民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政府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 2、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1、国家征收农民土地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劳动者因拖欠工资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