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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案件移交检察院流程

刑事辩护 2024-09-24 10:53 标签: 检察院 公安局

公安局案件移交检察院流程为公安局先审查案件,搜集证据;
认为有公诉需要的,再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需要将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聂梅律师

聂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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