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具备法律上的证明效力;然而,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以下几点:
1.请务必确保对原始载体进行保存,从而避免音频文件被恶意篡改或伪造成其他样式;
2.禁止对电话录音进行任何形式的裁减或篡改,以保证其真实性;
3.为了保护私人信息以及制作电话录音时应竭力避免涉及相关敏感话题或行为;
4.内容需要具备高度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同时应确保录音过程完整无缺,以便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指控或辩护。
此外,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问询时,务必由专业的侦查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确保案件的安全性与严肃性。
这其中包含了调查人员的询问方式、被询问者的回答、环境噪音等所有细节都应当完整地记录下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4-07 13:38
可以。
1.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
(对方承认也是可以的);
2.建议采用其他证据补强电子支付工具转账记录的证据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记录,绑定银行卡的流水等等。
2022-11-26 10:07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必须合法有效取得。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2-09-19 15:00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024-12-27 09:3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最好能有其他证据佐证。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12-18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