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工程违反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的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人的,可以认定为拆分工程承包,依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2-08-09 11:56
在建工程是不可以住人的,在建工程由于施工的原因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如楼内的预留孔洞缺少防护易造成坠物伤人,楼内的人员出入建筑物易受到物体打击等伤害。
2020-12-10 17:02
公司分拆是有业务上的需要而进行的部门分拆或其它分拆,一般来说公司上市也可以分拆,比如一个集团他只上市一个公司而不是全部.
2022-08-11 14:40
施工之后再开展招标的,会责令期限改正并给予罚金处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规定。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2-08-11 13:35
虚假报销的做法涉嫌职务侵占,若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在5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刑事犯罪,国企事业单位人员虚假报销侵占公司财务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2-08-10 10:33
门店招牌是临街门店的名片,更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已然成为城市整体立面形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市部分商家为了招揽客源,不顾公共利益,私自设置一店多招牌的现象再次抬头,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过度宣传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对城市文明形象也造成不良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