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职工劳动关系骗社保是违法的。具体的处罚方式如下:
1、用虚构劳动关系的手段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2、用虚构劳动关系的手段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4-12-18 08:38
虚构职工劳动关系骗社保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而且劳动关系必须要有书面的合同证明,还要有劳动部门的备案登记才算是合法的,骗取社何最严重的一般会进行判刑,从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4-06-03 14:19
超龄职工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员工为劳务关系: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
2022-08-12 17:09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双重劳动关系,指同一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与两个不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多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同一个劳动者,在同一个时期内,与两个以上的彼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条规定了允许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存在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中从事工作,有关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的计算和计发、终止解除的补偿、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等方面相互交织。非全日制用工中存在多重劳动关系,同时存在的劳动关系不可能是完全等同的,先签订的劳动关系比后签订的劳动关系的效力要高一些,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侵犯先签订的劳动合同。这缘由于公平原则,后签订的劳动关系不能因为自身新的合同而影响先前就存在的劳动关系。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成为后成立劳动关系订立时必须考虑的事实,这时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对先前的劳动合同适当的尊重。对于全职人员从事兼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要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规定了兼职工作如果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如何对村还进行赔偿。因此,对于全职人员从事兼职工作的,用人单位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不违反法律的。
2025-02-17 16:56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应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破产、解散、被撤销都代表着单位法人资格的消灭,而吊销营业执照并不当然造成法人资格消灭。法律仅仅规定用人单位法人资格消灭后劳动合同终止,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员工,可以正常要求单位履行义务。
2.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劳动关系的处理可采用与破产、解散、被撤销同样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无论由谁提出,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其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2025-01-08 10:33
通常情况下,保安服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保安与保安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保安与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