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立案监督权是由设呢国家机关行使?

刑事辩护 2024-09-09 10:49 标签: 刑事立案监督权

刑事立案监督权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规定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其中就包括对立案的监督。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在立案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或者没有正确立案,不立案理由不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郭永林律师

郭永林律师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企业合规和公司法业务、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婚姻家事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行政纠纷 、消费维权 刑事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