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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其他 2024-09-06 10:15 标签: 地域管辖

两者的定义不一样。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张雪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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