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劳动工伤 2024-09-04 11:00 标签: 离职 员工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1.如果是员工擅自离职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间等计算工资,并于离职时支付或者在每月固定的时间支付。
2.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扣减损失部分发放员工的工资。
员工擅自离职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擅自离职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劳动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无合同员工擅自离职的处理
1.查清事实,取得证据。
单位对职工所犯错误的事实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对所取得的证据要严格审核;
以保证确凿无误,结论材料应与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属于事实不符,应当纠正。
2.发出书面通知。
单位可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挂号信等形式),表明员工已经有多少天无故未到岗上班;
限定员工在某个时间内回单位报道,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单位将依据规章制度某某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终止)程序。
给员工下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注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事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何宗义律师

何宗义律师

江苏苏强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