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断交员工社保,未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强制裁员让员工写自动离职不合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并非员工个人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的,除员工具有过错情形外,其他合法情形辞退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非法辞退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根据过去年份所实施的相关法规,目前苏州市的辞退员工补偿规定大致如下: 首先,经济补偿将依照雇员的服务年限为准,每增加一年的时间,就会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补偿。 其次,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雇员,我们将按照实际的一年长度来计算。 而若工作年限不满半年,则应当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最后,如若公司以无充分的法律依据及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解雇员工,那么需要按照以上提及的标准,向该雇员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公司合并的对员工来说,视为变更合同的内容,员工不愿意去的,双方协商不成可解除合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要给员工上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破产清算,对于老员工应当支付工资以及社保费用。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是由于公司经营场所迁移而引发员工不愿随行前往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获得相关补偿的。 然而,如果在劳动合同成立之际,所依赖于的外在环境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以致于原有的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并且经过用人单位与其所属员工进行充分的磋商,依然未能就修改或者重签劳动合同达成正式且书面的意见一致,那么在此种极为特殊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其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
工伤后到了退休年龄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伤标准赔偿,先要求公司申报工伤、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要求公司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
下列情况员工主动辞职可获得赔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员工在特殊情况下有急辞工的权利。 “急辞工”不是法律概念。人们习惯将员工未提前通知的突然辞职行为称为急辞工。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员工急辞工,单位最终同意员工离职。该种情况的实质为“经员工提出,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急辞工,单位未表示同意,员工仍然直接走人的,该种情况的实质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