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
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其中,起扣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T=P-M/N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
M——工程预付款数额;
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2022-08-12 13:53
开发商征地付款计算方式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计算,同时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2024-07-11 09:26
针对EPC工程全承包方式实施过程中的付款议题,当事人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一次性与总额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或者一次性或者一次性与分期支付方式这两种方案。
具体采用何种支付方式需得到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明确回应。
考虑到合作的重要性,我们提倡对产生的工程费用、拨款以及结算流程等方面进行详尽并耐心的商讨。
同时,也希望您能够依据合约停留事项,按照约定准时支付本身应付的款项。
2022-08-05 16:16
工程分包合同付款方式有以下三种:1、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按预付款,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3、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022-08-05 15:58
工程预付款的比例是一般是合同约定的10%。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9-20 10:35
建设工程的付款方式有五种: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3、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