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征收土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9-13 14:20
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25-02-06 15:18
1、征地必须要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按程序进行,村干部强行征地是不合法的;
2、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3、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4、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5、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
2025-03-29 10:45
1、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挪用公款罪;
2、拒不归还的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了;
3、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
2023-08-16 16:45
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一)请求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二)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9-09 08:30
村干部举报方式如下:首先是可以打电话举报,打电话的对象是管理村居委的乡镇一级党委政府的举报部门。其次,还可以向及在特定情况下向特定部门举报,或者通过信访向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如果是在特定的情形中,比如协助国家履行国家工作的时候,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为村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