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土地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其他 2024-09-02 14:28 标签: 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部门提出异议,由其查明土地情况后进行处理。
土地确权后,如果因土地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高玉霞律师

高玉霞律师

河北泮林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婚姻继承、借款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