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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恢复耕地政策补助

其他 2024-08-30 15:38 标签: 宅基地 补助

宅基地恢复耕地的政策补助如下:
1、对农村住房及其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参照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对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
3、购房补助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面积,按照1.8万元/亩的标准计算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李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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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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