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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是什么

其他 2024-08-29 11:36 标签: 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一个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六条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张潇一律师

张潇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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