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程序,法庭对非法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2、控方对非法证据进行举证,双方进行质证,法庭处理;
3、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审查逮捕环节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既包括言词证据,还包括实物证据,对于审查起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也是如此。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含着“实体构成性规则”与“程序实施性规则”两大部分。前者规定非法证据的涵义、种类和范围等内容,而后者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证明标准、裁决方式和不服非法证据排除裁决的救济等。检察机关通过阅卷,与当事人会面等方式可以了解、调查核实在侦查过程中的取证情况是否涉嫌违法。如果发现非法证据存在的可能,便可以启动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此为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5-01-07 10:05
非法证据排除有以下程序:
1、程序启动;
2、法庭初步审查;
3、控方证明;
4、双方质证;
5、法庭处理。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2022-11-21 11:44
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22-08-08 17:47
非法证据的排除,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法院不得以非法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非法证据的排除来源于英美法系,它是针对那些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本应加以适用的证据,因基于人权保障或其他政策的考虑,或者为了防止不可靠的证人以及误导的证言影响案件裁判,而明确规定将其加以排除的证据规则。而非法证据的排除又来源于英美法系国家通用的两种证明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优势证明标准之一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2022-08-08 17:22
2024-09-20 11: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
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