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可以给家属透露吗

刑事辩护 2024-08-28 09:27 标签: 会见 当事人

部分可以通知,但涉及案件秘密的不能通知。会后,律师应当将面谈情况、涉嫌犯罪、主要犯罪事实等情况告知家属,但属于秘密案件的,可以不予通报。不能告诉客户,不代表不能告诉客户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正当程序,在案件的每一步,如案件进入哪个阶段,何时进入下一阶段,何时开庭等,都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周振洪律师

周振洪律师

浙江五勤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