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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8-27 10:20 标签: 扣押车辆

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属于违法行为,被扣押车辆的所有权人,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非法扣押他人机动车辆可能构成侵占罪。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陈焕律师

陈焕律师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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