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的定义】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2024-06-22 10:57
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如下:(一)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二)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三)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四)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五)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2025-01-18 08:38
法院的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确认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其次提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审查,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最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025-04-29 13:56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2024-12-21 10:32
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
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
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2025-02-26 09:08
第一道程序是,用地单位或拆迁方必须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征地以及规划等方面的批准文件。
而在这个步骤完成后,他们需要通过正式地提交申请,由所属地区的建设委员会来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其所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市政府所核准颁发的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证书。
接下来的流程,便是由拆迁人制定,并在此之后,将其已签定且经过自身审批的拆迁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披露。
对于涉及到征地拆迁的事务,该实施方案需先经过区县建委的审查和批准。
而且,该实施方案将会在建设委员会决定发布拆迁公告的那一天之前(包括发布当天在内)进行公示。
并且,这次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
根据规定,拆迁人会向所在区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