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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工伤 2024-08-12 14:50 标签: 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应每年签订一次,这被认为是合法合规的。
然而,存在以下情况时,由雇员提议或双方协商继续签订、重订劳动合同的,除雇员主动请求签署定期劳动合同之外,须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1、雇员在目前供职机构连续工作超过十年;
2、当企业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是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并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若雇员在此前已在该企业家连续工作达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剩不满十年,也适用此条款;
3、如果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雇员在这些合同有效期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行为不当等情况,则在合适的时间点可以考虑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杨恒勤律师

杨恒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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