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4-08-09 14:55 标签: 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
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其二,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
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朱伟华律师

朱伟华律师

广东卫义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