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025-07-31 10:47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申请赔偿如下:
1、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即可获得赔偿。
2、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工伤鉴定后,如果社保行政部门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携带该决定书、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等材料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金;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则按规定的标准来发给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
2025-05-30 11:51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如果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转岗降薪,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转岗降薪。
2025-03-29 14:10
1、工伤伤残鉴定后是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2025-08-31 10:49
工伤鉴定以前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2024-09-28 11:26
1、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
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后工资的问题,停工留薪期已期满:
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
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
如构成五六级伤残:
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
3、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
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