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南京老违建不用拆除吗

征地拆迁 2024-07-19 09:51 标签: 违建 拆除

南京的老违建并非不用拆除,是否拆除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政府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占用土地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即违建,一般会责令限期拆除。特别是在城乡规划法中明确提到,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会限期拆除;而对于不能拆除的,则会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能处以罚款。

因此,南京的老违建是否需要拆除,会根据其是否可以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是否可以拆除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政府规划需要,或者违建无法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影响,那么这些老违建仍然有可能被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邵明慧律师

邵明慧律师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公司股权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