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工作人员是否有高温补贴,取决于他们所在的工作环境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根据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如果室内工作场所的温度超过特定的阈值,室内工作人员也有资格获得高温补贴。
具体来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例如,福建省规定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然而,并非所有室内工作人员都能获得高温补贴。通常,只有在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员工(不含33℃)才符合高温补贴的领取条件。这意味着如果工作场所(例如办公室)有空调等降温设施,并且能够保持室内温度在33℃以下,则室内工作人员可能不会有高温补贴。
至于高温天气的定义,通常是根据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和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因此,具体是否符合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以及补贴的发放方式和金额,都需要参照当地的法规和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如果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通过相关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2022-09-09 15:59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仅限于高温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
而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项目当中其实并没有高温补贴一项,因此退休人员是没有高温补贴的。
2023-03-29 17:15
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一般是6月至9月。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022-08-10 10:28
在编教师一般没有高温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2022-08-10 11:15
不给高温补贴违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2-08-10 11:24
不给高温补贴违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