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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判决书多久下来

其他 2024-07-16 10:13 标签: 判决书 开庭

不论是我们熟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抑或是精准严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际上并未明确规定开庭审判后的判决下达期限。
然而,这两部法律条文中却清晰地规定了审判相关事项的审理期限。
例如,若法庭直接宣判,则应于宣判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当事人发放判决书;而如需进行定期宣判,则应于宣判当日向当事人发放判决书。
并且在宣告判决之时,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关于上诉的权利及其所享有的上诉期限,并详细说明上诉受理法院的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庭审结果是否当庭判决或延后予以判决,都绝对不能超出法定的审理期限。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延长的,须依照本院院长的准许,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其批准后,才可再次延长三个月。
而对于符合条件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依法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开审理的公诉案件(通常指刑事案件),应当在接受案件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涉及到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有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是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危险案例,应在上一级人民法院获得批准后,方可将审限延长三个月;若遇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则应上报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裴英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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