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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的伤残赔偿

劳动工伤 2024-07-05 15:18 标签: 伤残赔偿 用工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非法雇佣童工、没有备案登记就招募员工、外籍员工没有被批准就在国内工作等情况,都属于非法用工。按规定,非法用工导致工伤的,并且非法用工致残的,需要按规定向伤残职工、伤残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并且,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另外,一次性赔偿金数额要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所以,被非法用工致伤残后,得先按照以下步骤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后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孙新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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