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仲裁结果不服上诉是否可以

其他 2024-07-04 14:09 标签: 上诉 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庄彬律师

庄彬律师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