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分配领域,如已完成土地权利的确权手续,则原则上不应该再考虑将该部分土地索回。
土地确权的核心意义在于对于特定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与其他各项权利之间的联系进行准确认定。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所获得的土地权利应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在土地确权工作圆满结束之后,任何调整或者撤回土地的行为显然都是不合规且不被允许的。
然而,假如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土地资源完全丧失的话,那么相应的权利人可以依照立法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与此相关的权益。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经由当事人双方相互达成共识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他们也就有权商议并适当交换甚至转让彼此手中的土地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4-04-22 13:45
土地确权是指对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于他项权利的确认,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土地确权后,不得随意调整、收回土地。
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土地灭失的,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利。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互换、转让土地权利。
2024-04-07 12:01
土地确权是指对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于他项权利的确认,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土地确权后,不得随意调整、收回土地。
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土地灭失的,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权利。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互换、转让土地权利。
2022-09-14 16:34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022-08-09 16:57
别人转错钱了不还回去算犯法,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5-27 09:36
对于父母的土地,子女可以继承承包地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子女继承承包地的,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子女继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