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12-13 14:49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合同、照片、证人等。土地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以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12-18 09:35
一、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二、申请仲裁解决。
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纠纷。
三、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或者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024-05-13 13:41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05-20 14:17
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应当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03-03 16:54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